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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中国出台的第一部法律:《婚姻法》

发布日期:2011-9-27 浏览人数:1979

新中国出台的第一部法律:《婚姻法》 
发布日期:2009-11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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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中国出台的第一部法律:《婚姻法》
——听法学教授讲废旧立新和两次修改的前前后后
日期:2009-09-02 作者:王瑜明;王瑜明;王瑜明 来源:新民晚报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
 
    本报记者  王瑜明
   
编者按
   
    新中国成立60年来,我国各项法律、法规逐步形成,为国家政治、经济、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。近日,本报北京记者站、政法部记者分别采访了京沪两地法律专家,请他们介绍我国《宪法》《刑法》《婚姻法》《劳动法》等重要法律诞生、修订和完善的过程,以及由此产生的影响。今日起本报将陆续刊发.      义乌婚姻介绍所
   
    电视剧《金婚》中,一对夫妻用50年的风雨向人们诠释了白头偕老的含义:“这一生我和你说过爱,从年轻一直到老。哪怕风雨吹皱了眼角,也不让爱情哭了……”
   
    1950年4月13日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,并于同年5月1日开始实施,情况才开始全面改变。那是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法律,它把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妇女从旧的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,建立起一个崭新的合乎新社会发展的婚姻制度。
   
    我国婚姻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几度变迁,从支持“小二黑”“刘巧儿”们反对封建包办、争取自主婚姻,到80年代开始提倡晚婚晚育、优生优育,再到今天,变得更加注重婚姻家庭关系的平等、和睦、文明。不久前,记者走访了曾两次参与婚姻法修改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巫昌祯,听她讲述这部折射新中国社会进步的《婚姻法》。
   
婚姻法出台——废旧立新  旧式包办婚姻  基础根深蒂固  义乌婚介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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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“家庭是伦理的实体,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,是一部带有鲜明伦理色彩的重要法律,它所规定的义务,也是道德的要求。”巫昌祯说,“你能想象以前那种封建的包办婚姻吗?很多男女在结婚前都没见过面。”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,父母之命不可违的思想根深蒂固,父母不同意,就不能结婚。
   
    “建国初期有个数据,也就是1949年到1950年,全国的包办婚姻占90%,只有10%是自由婚姻,那些自由婚姻者基本都是城市知识分子。”巫昌祯说,童养媳、小女婿、换妻这些封建社会留下的恶习,建国前依旧普遍。
   
实施婚姻自由  严令禁止纳妾  义乌婚姻介绍中心
   
    作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,这部《婚姻法》只有27条,仅规定了婚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,“当时的这部法律比较粗略,因为立法时间较紧迫,所以本着‘宜粗不宜细’的立法思想,挑大的作了规定。”巫昌祯说。
   
    当时的婚姻法规定,废除旧的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,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,核心内容是废除包办强迫、男尊女卑、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,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、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家庭制度,严令禁止纳妾、干涉寡妇再嫁等。金华婚介所
   
    上世纪50年代,我国搞了很多贯彻婚姻法的宣传和运动,农村、城市都被发动起来,童养媳、小女婿等旧习俗逐渐被废除。数据显示,到了50年代末,90%以上是自由和半自由的婚姻。
   
    “半自由就是从包办婚姻到自由的婚姻家庭制度的过渡,至少征求双方意见,先见个面,看看人长什么样。”巫昌祯说,那时候男女见面,男的兜里揣了好几个红包,如果看得满意,就掏出最大的红包摆桌上。“尽管没有交往,但至少见面了,进了一大步。”金华婚姻介绍所-介绍中心
   
第一次修改——巩固发展  多重因素干扰  六诉离婚不成
   
    包办婚姻、一夫多妻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,但随着社会变迁,1950年的婚姻法逐渐无法应对新形势的需要。1980年5月,作家遇罗锦以“没有感情”为由向法院起诉,要求与丈夫离婚。这条离婚理由在当时引起了一场离婚标准究竟应该是“理由论”还是“感情论”的社会大讨论。金华婚介网
   
    “文革时代遗留了不少婚姻家庭问题,当时不少婚姻都被打上政治烙印,有一句话叫‘爱情的基础是政治’,所以那时也不能完全实现真正的自由。该离的离不了,不该离的却离了。”巫昌祯曾亲眼在法院门口目睹过刚离婚的夫妻抱头痛哭的情景,政治对婚姻干涉很严重。浦江婚介网
   
    “在农村,我看到过判决书上这样写:‘你俩都是苦大仇深的贫下中农的兄妹,有什么矛盾不能解决?离什么婚?’就因为这一纸判决,一对感情破裂的夫妻无法分开。”巫昌祯说,当时还有一对建国初的包办婚姻夫妻6次提出离婚均被法院驳回,“限制离婚的原因是男方来到城市读书工作后喜新厌旧,思想变化。义乌婚介网可以说,那时候人们对离婚尚存偏见。”
   
    与此同时,我国社会几千年的多子多福、重男轻女的观念丝毫没有改变,人口压力越来越大。这些情况造成的种种社会问题,成了修改婚姻法的重要原因。
   
新婚姻法出台  引发离婚高潮
   
    为解决这些问题,同时配合计划生育国策,婚姻法的修改被提上了日程。1978年,巫昌祯等5名法学专家成立了婚姻法修改小组,1980年,义乌婚姻美女人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新婚姻法,1981年1月1日起实施。
   
    1980年婚姻法有两个特色,其一是首次将计划生育原则写入法律。巫昌祯说:“我国人口基数大,为了国家发展,适当控制人口是燃眉之急。因此这次修改主要是为了解决人口问题,适当提高婚龄,鼓励晚婚晚育。”
   
    第二个特色是增加了离婚的条件,对离婚的法定理由做了实体性规定:如果夫妻感情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“明确了离婚自由,法律变得更为完善,也让离婚变得更加自由和人性化。”
   
    新婚姻法的出台,再次带来一场婚姻革命,引发了一次离婚高潮。“我觉得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这次离婚高潮,一方面它有进步意义,说明人们开始追求婚姻上的完美,为追求爱情而重新寻觅伴侣;但改革开放后,生活富裕了,婚外情也增多了。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,因为外遇而导致离婚的案件开始增多。” 婚介
   
第二次修改——不断完善  一夫多“妻”再现  家庭暴力增多
   
    改革开放以来,婚姻家庭的权益得到了更多保护,婚姻自由已在全社会深入人心,人们的婚姻观念、情感选择和追求日渐复杂多变,但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。
   
    随着一些沿海地区先富起来,婚外情有了“经济”基础。巫昌祯曾多次去广东考察,那里的婚外情问题引起她的关注。“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一次调查发现,广东一个县‘包二奶’的竟有1000多起。有人还在房间里挂了4张照片,自称是他的4个‘妻子’。”巫昌祯说,到90年代初,婚外包养情人的现象开始从隐蔽化走向公开化,数量增多、趋势在蔓延,“包二奶”的主体也从农民、商人发展到官员,引发了一些恶性事件和家庭经济纠纷。广东省有关部门曾向中央反映,希望能通过修改婚姻法来遏制这种不良社会现象。
   
    此次修改婚姻法的另一起因是家庭暴力增多,以及由此导致离婚和人身伤害案件的不断增多。80年代以来,家庭暴力并没消除,反而越来越多。有调查显示,90年代的家庭暴力比80年代上升了25.4%。“似乎富裕了,家庭矛盾也增多了,各种原因都会造成家庭暴力,这也需要干涉一下。”巫昌祯说。
   
修法强调忠实  保护弱势一方
   
    1997年到2001年,婚姻法的第二次修改历时5年。这次修改的重点在解决“婚外性关系”和“家庭暴力”问题,这引起了不少争论。仅在“包二奶”问题的处理上,就有人提出,这应是道德范畴的事,不该由法律管。对此,全国妇联曾在全国各大城市和农村做过民意调查,数据显示,99%的人赞成在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双方要互相忠实,89%的人赞同在婚姻法里强调对有过错一方应作出处罚,并要求其赔偿。
   
    2001年1月1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(修正草案)》正式公示,征求全民意见。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《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的决定》。
   
    “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”被写进总则,“把这条写入法律,是希望人们能忠于爱情,珍惜爱情,改变社会风气。婚姻法中这一规定,在道德上带有倡导性,在法律上具有宣言性。”巫昌祯说,针对“包二奶”现象,添加了“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条款,关注和保护弱者。
    婚姻
    修改后的婚姻法还补充了“禁止家庭暴力”。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作出明确规定,这在我国婚姻法律中尚属首次。“把这条与禁止虐待、遗弃并列。虐待和遗弃在刑法里有特殊规定和解释,而且多指肉体暴力。但家庭暴力则不限制次数,也包括造成一定后果的精神暴力。”巫昌祯解释,这两条规定明确反映了立法意图,总趋势方向比较明确,有助于建立和谐文明、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。浦江婚介所
   
    “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在保护妇女、弱者权益方面也进了一大步。”巫昌祯说,新增了照顾、补偿、经济帮助、赔偿和追偿等条款。“比如离婚分割财产时,现在婚姻法提出,男方要照顾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的权益;还有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。”巫昌祯解释,又如,离婚时,如一方生活困难,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;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在一定时间内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   
采访后记
   
    中国有“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”的古训,每一个家庭都是社会的细胞,家庭幸福了,社会才能安定。然而,随着社会发展,婚姻家庭生活总会出现一些新问题。2001年婚姻法的修改,解决了很多问题,但如今年轻一代的婚姻、老年人的婚姻、农民工的婚姻,又引发很多问题,再次引起人们关注。相信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、婚姻法的不断修改和人们道德素养的提高,这些问题也会逐渐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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